问:为什么有的单位发票要粘贴在报销单上面或后面,而有的单位则没有要求粘贴,直接在发票上签字报销?是否粘贴在报销单后对于会计做账有什么影响吗?
答:没有。发票是否需要粘贴在报销单上面,没有什么强制性规定,只是一些单位为了规范报销管理自行要求的,当然粘贴在统一制式报销单后面,可以方便报销签字和凭证装订。
现行各种发票大小规格不一,如机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以及电子发票打印件等,纸张通常是A4纸大小,空间大可以直接在发票上签字报销,现在大多数单位的记账凭证凭证也多为A4纸大小,同等大小的纸张装订时就比较美观整齐。而卷式发票、定额发票、过路费通行费发票或财政收据、公交车票等,通常大小规格不一致,一般的情况下都是比较小,而且有时金额也很小,不但票面没有足够的空间签批,像车票、通行费一类金额小数量大的发票,如果让审批人在每一张小发票上签字那也不太现实,也没有工作效率,装订时既不容易也不好看。因此,像一些幅面较小、金额较少、数量较多的发票或单据,就有了统一粘贴在报销单的需求。因此,对于这类发票或单据,在实务中往往要求粘贴在报销单上。
原始凭证粘贴一般规则:
1.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账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2.将已填写完毕的正式报销单粘贴在已贴好的原始报销凭证的空白报销单上(将左面对齐粘贴)。